哲學博士科 (Ph.D.)

聖經研究哲學博士科 (Ph.D. in Biblical Studies)

入學申請手續

宗旨

正道福音神學院致力於培養嚴謹的華人基督教學者和聖經教師,建立良好的學術評斷能力,能夠投入在聖經和神學的研究中,提供華人聖經與神學之學術研究的本土化,並將這些新的神學典範帶入全球性的神學對話裡。

入學資格

1. 重生得救的基督徒,蒙召從事神學教育或神學的進深研究。
2. 具有美加神學協會認證之聖經研究相關碩士學位或同等學歷(成績總平均3.5 以上,具Th.M. 學位者佳)。
3. 英文能力證明。請提供五年以內的GRE 或兩年以內的托福成績:GRE Verbal Reasoning score: 156 (學院代號 DI Code: 7172),或托福成績575/(91 TOEFL IBT)學院代號: 8548。
4. 推薦書三份(品格高尚,靈命成熟,有一位教會牧師及兩位神學院教授之推薦)。
5. 繳交一份申請者在三年內所撰寫的研究論文,證明具有進深神學研究的能力,大約7,000-10,000中文字(4,500-6,500 英文字)。
6. 撰寫一份個人經歷的文章(包含簡歷)。
7. 完成修讀計劃書(study plan)。

聖經原文要求

1. 所有申請者在入學前需已完成修讀希伯來文I, II和希臘文I, II(12學分)。計畫論文以舊約研究為主之申請者,還需完成修讀希伯來文解經I, II(6學分);計畫論文以新約研究為主之申請者,需完成修讀希臘文解經I, II(6學分)。
2. 尚未完成修讀聖經語言先修課者,經入學委員會評估後將決定是否允許申請者在入學後於本院補修。(補修學分不算為畢業必修學分。)
3. 學生於開學前需通過聖經原文測驗:以舊約研究為主的申請者考希伯來文;以新約研究為主的申請者考希臘文。
4. 若未能通過測驗,可於第一學期結束前重考一次,學生需通過測驗後方可註冊下一階段的課程。

課程內容與安排

1. 本科著重學術研究,所有課程安排均以學術研究為導向。
必須修習42個學分(34學分課程,8學分的論文,不包含語文先修課程)。入學前未曾修過含18學分的聖經原文先修課程者,則必須在第一年內完成補修。
2. 本科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學生需完成34學分的課程:包含基礎課程(8學分)、舊約研究課程(12學分)、新約研究課程(12學分)、和高等教育教學法及兩學期的教學實習(2學分)。
3. 學員需在第一年之內完成聖經原文語言要求,並在第二年內完成研究語言要求,方可進入第二階段的學習。
4. 第二階段,學員需完成四項整合考試(0學分)。
5. 第三階段,學員需完成論文(8學分)。
6. 論文可選擇以舊約或新約為主之研究題目。

修業地點和期限

1. 鼓勵所有學員全時間就讀。正規課程一律在院本部上課,撰寫論文可在校外進行。
2. 修業期限,最少五年,最多十年(含撰寫論文),若有必要,得申請延長一年。

畢業條件

1. 依規定修滿42學分(包含論文),成績總平均3.33(B+ 或83.5-86.4%)以上。
2. 完成要求課程學分後,得申請資格考。
3. 資格考通過後,方能進入論文寫作。
4. 完成畢業論文,並通過論文口試。
5. 獲得所有指導老師核準論文通過簽名。
6. 完成離校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