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學碩士科 (M.Div.)

宗旨

道學碩士課程旨在塑造僕人牧者,能於世界各地不同文化與事工環境中有果效地建立有使命的教會。

課程學習成果

I. 靈命與品格: 在靈命與品格上邁向成熟
1. 表現靈命的成熟和與基督深化的關係。
2. 有自我省思的能力和健康的人際關係。
3. 以穩定的情緒表現真誠謙卑的僕人心態。
4. 明顯有對福音與普世宣教的熱忱。

II. 宣講: 以宣講符合聖經和神學的真理來影響生命
1. 有個人佈道和福音事工的技巧。
2. 有能力傳講對靈性有啟發性的釋經講道,和設計有效的教導材料。
3. 宣講的內容合乎聖經、有神學的辨思、有屬靈的洞見和對文化的敏銳意識。

III. 牧養: 關顧與建立信徒的生命
1. 有基本的協談技巧,對人的情感、成長和家庭動力有所瞭解。
2. 有作個別和群體門徒訓練的能力。

IV. 領導: 領導和模造有條理的事工
1. 有能力制定使命/願景宣言,並規劃以使命/目標導向的策略性和行動計劃。
2. 在團隊中表現僕人領袖的能力。
3. 有能力推動普世宣教的事工。

入學資格

  1. 正式四年制大學或神學院畢業,具有學士或更高學位,成績總平均2.67(B-或80%)以上。
  2. 重生得救受洗滿三年以上,並清楚蒙召或有志一生專職事奉上帝。
  3. 品格高尚,靈命成熟,有兩位牧師或教會領袖之推薦。 (中國大陸境內的申請者需具有至少一位海外推薦人及一位教會牧者做推薦)。
  4. 聽懂華語。
  5. 英文閱讀能力證明:托福成績470/52(TOEFL iBT) 以上。 或 IELTS 雅思成績5.5分以上。或Duolingo English Test 多鄰國英文能力測試80 分以上。(以上英文成績有效期只限兩年,超過就必須重考)。(曾在全英語教學的學校取得大學或以上學位者;或居住北美地區超過20年者,可免此項要求。)其他同等英文能力證明方式按個別情況考慮。

課程內容與安排

必修科目共75學分,自由選修10學分,共85學分。

修業期間和地點

最少三年,最多七年,得申請延期一年。最多50%的學分可以透過網路課程完成。[等待WSCUC認證]

課程設計

主軸:靈命與品格的塑造
靈命塑造 (3) + 其他課外活動
第一階段:基礎知識和技能 (13 科目, 37 學分)

  • 學術能力 (1學分)
    • 圖書資訊研究方法 (1)
  • 神學 (3學分)
    • 神學綜覽 (3)
  • 聖經 (24學分)
    • 釋經學(3)
    • 舊約綜覽 I, II, III, IV (12)
    • 新約綜覽 I, II (6)
    • 舊約神學 / 新約神學 / 聖經單卷 (3)
  • 歷史 (3學分)
    • 教會歷史 (3)
  • 解經 (6學分)
    • 實用希伯來文 (3)
    • 實用希臘文 (3)

第二階段:事工整合 (3 個科目群組; 12 科目, 4 個實習, 1 Capstone, 35 學分)

  • 宣講:(12學分)
    • 講道學 I, II (6)
    • 救恩論與佈道法 (3)
    • 宣教學概論 + 短宣實習 (3)
  • 牧養: (12學分)
    • 聖靈、成聖與門訓 (3)
    • 基督徒塑造概論 (教育與塑造) (3)
    • 教牧協談 I, II (包括關顧) (4)
    • 教牧倫理 (2)
  • 領導: (10學分)
    • 教會論 (整合教會事工理念) (2)
    • 事工策略領導 (3)
    • 2 學期牧會實習 (2) + 其他實習活動
    • 亞美事工 (3) / 中國教會史 (3)
    • 暑期牧會實習 (0)
  • Capstone (1學分)

選修 (10 學分)

總共 85 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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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生活的參與及實習
學生在學期間,除第一學期外,必須參與地方教會生活,及按規定在教會或基督教機構實習,以了解未來服事之對象,並熟悉事奉工作之運作。如有需要,實習督導會輔導學生加入適當的教會或機構實習。

轉學生

  1. 本院或具ATS 或ATA 認證之神學院碩士科轉學生,成績平均3.00(B,或83.5%)以上者,得按本校規定申請轉入本科。
  2. 就讀本院基督教研究碩士科、家庭事工碩士科和跨文化研究碩士科之學生修滿一年(至少24學分)後如欲轉入本院道學碩士科,必須在畢業前一學期填寫申請表格並繳申請費,但必須經過招生委員會面談通過後始得接受。
  3. 其他轉學分規定請參看【學院概覽】 —「教務規則」—- II 學制規定—- H. 轉換學分原則/過去實踐經驗學分。

畢業條件

  1. 依規定修滿本院85學分,成績總平均2.0(C或75%)以上。
  2. 完成規定的實習課程。
  3. 畢業前必需至少參加一次學前靈修會。
  4. 完成離校手續。
  5. 尚欠3或以下的選修學分始能畢業者,可申請參加當年之畢業典禮,但必須先註冊當年之暑期密集班,把尚欠之學分修完始發畢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