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制學位
入學申請
申請表格
國際學生
入學申請
入學資格
轉學至正道
申請I-20
申請F-1簽證
入境注意事項
獎助學金
課程表
學生宿舍
常問問題
線上詢問
相關下載
學院概覽
國際學生

入學申請

入學資格

轉學至正道

申請 I-20

申請 F-1 簽證

 入境注意事項



轉學至正道


美國移民局准許外國學生轉學至其它,學生及交換訪問人員資訊系統,簡稱SEVIS核准的學校。

如果您是在美國就讀的外國學生,畢業或OPT結束後想要申請來正道福音神學院就讀。您的SEVIS檔案必須在您開學之前由您原校DSO將資料轉到正道福音神學院。正道福音神學院也只能在您原校SEVIS資料轉出後才可進入SEVIS 作更改。您也必須保持合法身分,學校才能接受您的轉換。

如果您要轉學至正道,請先完成入學申請手續,待申請通過後將附件表格 Transfer In Form Part A 填妥並交回給原校的DSO填妥Part B,之後同 I-20 申請表格及財力證明同寄回至正道福音神學院 – 國際學生事務處。


如果您是目前在正道福音神學院就讀,計劃畢業後去其它學校深造,請將附件表格 Transfer Out Form 填妥並交回給國際學生事務處。當我們收到您的轉學申請後,我們將會更新您SEVIS的資訊。您可以同時申請不同學校,但您SEVIS的資料最終只能轉到一個學校。
一但您的SEVIS資料轉出後,我們將無法收回。您必須和您新的學校聯繫並作其它更改。

註: 學生必須在I-20註明的課程開始日期15日內向正道福音神學院國際學生事務處報到。學校(DSO)取得學生現今的住址和電話,證實學生已完成轉學,轉學程序在學校通知SEVIS以後才算完成。

學生在課業完成後60天的寬容停留期間(grace period),或選擇性實習訓練(OPT)完成後,可以申請轉學。但您需要完成新學校的入學申請和被其學校接受,並決定所要轉往之學校後,向原就讀學校DSO報告,完成轉學手序。

學生在轉出就讀學校5個月內,或I-20表件內所列就讀學校課程結束5個月內必須到新轉入的學校繼續就讀,否則不能留在美國。如果學生畢業後被核准從事選擇性實習訓練(OPT),也要在轉出學校5個月內,或OPT截止日以前進入新學校就讀。(以上都是以先到日期為準。)

 

 
 
  正道首頁  |  認識我們  |  成為學生  |  學生資源  |  奉獻支持  |  聯絡我們  |  圖書館  |  培育中心  |  網路校園  |  隱私權政策  |  學院行事曆  
Copyright © 2013  LOGOS Evangelical Seminary.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所有文章及圖片版權均歸本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