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 學生:
• 有效的 I-20。
• 護照, 維持至少六個月的有效期。
• 保持全時間(full time)學生。碩士科(M.Div./M.A.F.M/M.A.C.S./M.A.I.C.S.)每學期需註冊12學分。神學碩士科(Th.M.)和教牧學博士科 (D.Min.)每學期需註冊至少6學分。哲學博士科(Ph.D.)每學期需至少注冊8學分。
• 保持良好的學業成績,在一定的時間內完成您的學位。
• 若您搬家,居住地址有了更改,請在10天內通知國際學生事務處。
• 若您要轉換科系,請和教務處申請並和國際學生事務處聯繫。
• 請提早向國際學生顧問申請畢業延期,轉學,轉換身份,及選擇性的實習(OPT)。
• 不可擅自在校外打工或工作。
• 遵守所有國際學生法令及美國法律。
•在畢業或OPT實習結束後按時離境美國。
F-2 配偶和眷屬:
• 無論在任何情況F-2都不能接受任何工作。
• F-2配偶不能成為全時間的學生,但可以Part-Time 學習獲得學位,但是不能實習,以及校内工讀。若要成為全時間學生必須轉換成F-1身分才能就讀。
• F-2小孩,只能就讀中、小學,不超過12年級。若要讀大學,必須申請大學並轉換成為F-1身分才能就讀。
美國境內短宣/旅遊:
如果您將在美國境內短宣旅遊,我們建議您攜帶以下證件:
• 護照,I-94 card 和I-20。
海外短宣旅遊:
學生計劃出國旅遊短宣和返境美國需要擁有以下文件:
• 合法至少六個月以上的的護照
• 合法的學生簽證〈如果您的簽證過期,您需要在回來美國之前重簽〉
• 請於出發前兩星期拿您的I-20至國際學生事務處讓DSO簽名蓋章,如此,才可以再回來美國。 (此簽名可維持一年有效期)。
• 財力證明
• 在學證明 & 成績單 (請向教務處申請)。
• 返回時用F-1簽證進入美國。
去 Canada and Mexico 若少於三十天,只要出示護照和 I-20 , 不要將 I-94 給他們。若是簽證到期,也可以回來,但仍有風險。但若去其他國家,簽證到期則必須重簽,且必須到美國以外的國家簽證,通常大使館會要求學生必須回到自己的國家簽證。(不能在美國境內辦理簽證)
若您是在F-1 Post-Completion OPT時要出境探親或旅遊,您需要攜帶以下證件:
• 有效的護照
• 有效的F-1簽證 (加拿大公民除外)
• 請於出發前兩星期拿您的I-20至國際學生事務處讓DSO簽名蓋章,簽名只有6個月有效期。
• EAD or OPT card
• Job offering letter 或工作證明信
在校工作是給予國際學生的一個福利,讓您在在學期中做不超過20小時的工作。工作性質不需要與所學科目相關。學生在寒暑假期可做全時間40小時的工作。申請在校工作/工讀不需要經過美國移民局的批准,但您需要向社會安全局申請社會安全卡(Social Security Card)並按時向美國國稅局申報您的所得。
可以在正道工讀生網頁獲得更多詳情並申請共讀。
注意事項:
• 您必須保持合法的學生身分。
• 在學期中您只能做 part-time,一星期不超過20小時的工作。
• 寒暑假可做全時間40小時的工作。
• 您必須維持全時間(full-time)的學生。
當學生有非常嚴重及無法預估的經濟困難時可以向美國移民局申請在校外工作。
學生必須向美國移民局(USCIS)提出申請,告知經濟困難的來源,以及為何沒有其它校內工作選擇原因,或國家貨幣貶值的證明,批准後才可開始工作。未經許可的工作是非法的,並且移民局可因此將你驅逐離境。
申請條件和相關資訊:
• 您必須已入學滿一學年全時間的學生
• 您必須先向學校DSO提出申請。
• 工作批准一次為一年,或到學期畢業。以短的為準。
• 在上課學期中,每週工作不可超過20小時。寒暑假可做全時間的工作。
• 您必須收到從移民局(USCIS)寄來的工作卡(EAD)才可開始工作。
若您有需要,請與國際學生事務處聯繫。E-mail: isa@les.edu.
※注意: 國際學生只允許在校內工作,或在學校內和學校有合約關係的,提供給學生服務的商店。學期內每週不可超過20小時,休假期間則可以全時間工作。Part-time或full-time工作的定義是提供服務以換取報酬(報酬的形式包括:金錢、學費、租金、獎學金等等)。
沒有經過學校或移民局的核准,國際學生是不能工作的(不管任何情況)。未經許可的工作是非法的,並且移民局可因此將你驅逐離境。
根據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CFR)的8CFR214.2(f)(10)條款, Practical Training 是提供給在合格的大學、學院、神學院至少連續一學年合法入學為全時間的F-1學生。但英語訓練課程的學生則不能申請Practical Training。合法的F-1學生可以申請Practical Training的工作許可,但從事的工作必須和他的主修課程直接相關。 Practical Training 分為二種:curricular practical training (CPT ) & 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 (OPT).
Curricular Practical Training ( CPT) 說明:
•F-1學生經過學校裡的DSO (Designated School Official)的許可後可以參加CPT program。
•CPT的工作內容必須是和主修課程直接相關,而且必須是既有課程的整合,是由和學校有合作關係的機構提供給學生的工作/學習、實習、合作教育或其他必要的實習。
•如果實習僱用是學校要求的,則CPT並不一定要是有學分的。有學分的實習可以作為CPT。選修的實習則要有學分。
•CPT可以是part-time或full-time。 每週20小時或以下為part-time,每週20小時以上為full-time。學校在放寒暑假期間,學生可申請全時間(full-time)的實習。【請注意:Full-time的CPT實習將會被扣除在您OPT的時間內。】已經累積一年或一年以上全時間的CPT的學生則不能再申請畢業後的Practical Training (即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OPT)。申請part-time 的CPT則不影響OPT的申請。
申請CPT的資格:
• 合法全時間修課滿一學年的學生
• 您的實習必須是您學位課程的要求或一部分
• 您的實習工作與您的專業領域或研究相關
• 所提供的實習工作符合CPT
• 在學院授權下的CPT期間,學生需註冊且完成實習課程
• 在F-1身分就業期間,學生需維持全時間修課
要申請CPT時,請具備以下資料至國際學生事務處:
• CPT 申請表格
• Current I-20
• 註冊實習課
• 實習單位的實習信函 (要包含實習機構、職位、僱用日期、每週工作時數、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工作期間) 到國際學生事務處。學生在得到DSO的許可簽名之後才可以開始CPT。
※ 申請CPT,最晚請務必在僱用日期的兩週前完成申請手續。學生不得在I-20上的僱用日期以外實習或工作。
※ 在接受任何工作實習之前,請先與實習處或國際學生事務處諮詢。
※ 當學生申請CPT通過後,學生只能所特定的地點和時間內實習。若實習當中有任何變化,學生將須要申請新的CPT實習。
※ 學生從事任何未經允許的就業將被視為嚴重違反F-1身分,將有可能造成SEVIS 的終止或驅逐出境。
※ 學生須確定實習單位填寫 I-9 Employment Eligibility Verification 並存檔於其人事資料處。
※ 學生須將背書過的 I-20 給實習單位過目。
※ 申請社會安全卡號碼:需攜帶 passport, I-94, I-20, 學校證明信函到 Social Security Administration Office 提出申請。
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 (選擇性的實習訓練) 在章程中被定義為實習訓練與學生主修課程直接相關的暫時性就業。
就業期間最多為12個月。 當學生完成更高的學位時(例如: 碩士到博士)可再申請12個月的OPT實習。
Post-Completion (畢業後的實習):
如果您要申請畢業後的實習,您必須在您學業結束前提出申請。學生最早可在畢業前90天提出申請。為了幫助學生能在畢業後能及時拿到工作證(EAD)及順利的有效的12個月實習,請務必提早提出申請。若您要申請畢業後的OPT實習,您須具備以下資料:
1.完成表格 I-765:在第16項請填寫: “(c) (3) (B)”。
2.完成表格 G-1145 。
3.請向教務處申請推薦信,註明您現在的學業情況和預計畢業的日期。(若您不確定您是否能夠畢業,請勿申請OPT。若您申請了OPT,卻無法畢業,這會導致您的OPT必須取消甚至無法再申請。
4.兩張正面的移民樣式照片。
5.申請費 $410,支票抬頭請寫給:“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6.複印您之前所有的 I-20。
7.複印I-94 (正反兩面), 複印護照ID page, 及之前的EAD (如果您曾經在美國實習過)。
8.當您以上資料齊全後,請交給正道國際學生事務處。DSO會在SEVIS裡做註明和推薦並發給您新的 I-20。
9.準備一個 9 x 12 的信封,將以上資料寄到 USCIS Phoenix Lockbox (以下地址):
To: USCIS
PO Box 21281
Phoenix, AZ 85036
10. 鼓勵同學使用綫上申請方式,請參加國際學生事務處舉辦的OPT 講座瞭解詳情並獲得支持。
OPT其它相關規定:
•按F-1法令新規定,持有F-1 Post-Completion OPT必須有工作。若是失業,則不可超過90天。
•在OPT的就業期間,您的工作每週需要從事至少20個小時。
•OPT可以是有報償的(paid)或義務的(volunteering, unpaid).
•若您的實習工作是無報償的,我們建議您向您的實習機構/單位索取一份證明信,信件內容須包括: 開始&結束日期,每週工作小時時數及工作內容。在OPT期間更新了您的地址或就業情況:
當您在OPT就業期間,您需要向學校的國際學生事務處報備您的就業狀況。
若有以下的更改,您需要填妥 OPT Report Form 並交回給國際學生事務處。
•居住地址
•顧主的名稱和地址
•您的實習有任何變化 (例如: 結束了工作或換工作)。
•如果您改變您的移民身分 (例如:轉換至R-1)。
•如果您要離境美國且不會再使用您的F-1 OPT。
如果您是來加州滿18歲以上的訪客,並且在您原先的國家已擁有有效的駕駛執照,您可以暫時不必申請加州駕駛執照直到您原先的駕照失效。
若您想申請加州的駕駛執照,請先和 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Motor Vehicles 預約並攜帶以下資料:
• SEVIS I-20
• 有效的護照
• 入境時海關附加在護照上的I-94
• F-1 或 F-2 簽證
• 社會安全卡 – Social Security Card (若您沒有或無法申請社會安全卡,也請先向社會安全局索取Denial Notice, Refusal Letter, 676-SSAL, 再去DMV辦理駕照申請。
考 駕 駛 執 照 的 程 序 Procedure for Obtaining a Driver’s License
(1.) 筆試:筆試試卷分英文、中文及西班牙文等不同語文版本,可任選一種;再進入考場時,應與考官聲明。在至居所附近的汽車監理站(DMV-Department of Motor Vehicles)報名之前,應取一本該州的駕駛手冊(Driver Manual)研讀一番,以備應考。
筆試及格後,可當場領到一張期限一年「學習駕照」(Instruction Permit)。在期限內可有三次路試機會。
參加筆試必須攜帶的證件:
a. 有效護照
b. SEVIS I-20
c. I-94
d. 社會安全卡(Social Security Card)
(2.) 路試:路考前,須先向汽車監理站預約考試日期(可電話預約);路試大約安排在筆試二至三週後。路試一般在汽車監理站旁的路試場或街道中進行。
路試必須攜帶文件:
a. 學習駕照
b. 路試申請表
c. 受考車輛的財力保險責任證明及行車執照
參加路考時一定要有駕照的友人作陪。
一但通過路試,即可照相取得駕照或臨時駕照。
汽車保險 Car Insurance
所有汽車駕駛員都必須購買汽車保險才可上路。
舊車可只保州政府規定的Basic Liability即可。
新車須加保Collision。新駕駛員保險費每年約$1,000元。
所有來正道福音神學院就讀的非移民外國學生都必須擁有健康醫療保險證明才可以註冊上課。健康醫療保險須保全年(12個月),包含寒暑假期及任何國定假日,直至畢業或OPT結束後離境美國. 8/1/2022 後我們將不再繼續使用Relation的保險,同學將需要自行購買 F-1 & F-2保險:IMG 若有疑問請洽國際學生事務處。
若您的孩子需要入學(中、小學),請在入境美國前預備好下列文件:
1. 出生證明 (也可用護照代替)
2. 學歷證明 (用全學年-既´兩學期的成績單也可)。證明您孩子已完成的年級,美國本地學校才能決定您孩子入學的年級。通常加州的中小學對於國際學生是以年齡來決定孩子應讀的年級。加州是以出生9月1日為分界點,您的孩子有可能因此需要延後一年入學。
3. 注射預防證明 (從出生直到入境美國前所有注射預防紀錄)
※以上文件均需有英文翻譯
註:新學年開學日一般為九月初(勞工節後),第二學期(寒假後)開學日一般為一月出(元旦後的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