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研究證書科 (Dip.C.S.)

入學申請手續

宗旨

為一般信徒即在教會或福音機構中的帶職事奉者,提供一系列的基要神學課程而設。

目標

使學員接受裝備後,能幫助個人進深且更有效的參與服事。

對象

信徒領袖,長執同工,主日學老師,團契輔導,短宣事奉者及提早退休全心事奉者。

入學資格

  1. 正式四年制大學或神學院畢業,具有學士或更高學位,且平均成績在 2.67(B-或80%)以上。
  2. 重生得救受洗滿二年以上。
  3. 品格高尚,靈命成熟,有牧師或教會領袖之推薦。
  4. 聽懂華語。
  5. 英文閱讀能力證明:托福成績470/52 (TOEFL iBT)以上。或 IELTS 雅思成績5.5分以上。或Duolingo English Test 多鄰國英文能力測試80 分以上。(以上英文成績有效期只限兩年,超過就必須重考)。(曾在全英語教學的學校取得大學或以上學位者;或居住北美地區超過20年者,可免此項要求。) 其他同等英文能力證明方式按個別情況考慮。

修業年限與地點

全時間上課,一年可取得證書,部分時間選課,最長可延伸到五年。

必修學分

舊約研究課程(6)、新約研究課程(6)、神學課程(3)、實踐課程(3)。其餘6學分、學生可按個人興趣或事工需要選課。

特點

修滿24學分即可得「基督教研究證書」,課程安排彈性大,可按個人時間選課,不用離職就可完成。證書科學分為碩士科學分,學員經錄取轉入本院之碩士科者,所修學分得依規定轉入。 轉換學分規定請參看【學院概覽】 —「教務規則」—- II 學制規定—- H. 轉換學分原則/過去實踐經驗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