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

獎學金申請Step by Step

正道福音神學院獎學金介紹

Logos Evangelical Seminary – Introduction to Student Scholarship

1. 獎學金的意義

獎學金在現階段,係為針對某一個特殊宣教使命、或鼓勵來自特定地區的同學投入回國服事之目的而設立;「獎學金(Scholarship)」之性質與「助學金(Tuition Aid)」性質不同,凡符合某種獎學金申請資格要 求的神學生,可以同時對本院「助學金」提出申請。若均能符合兩項資格要求、並通過本院「獎助學金 審核委員會(Scholarship and Tuition Aid Committee)」(簡稱「STAC」)之核定者,可同時獲得「助學金」 及「獎學金」。但是,符合資格者只得申請該一種獎學金,不得同時申請其他獎學金。另外,同時獲得「獎 學金」和「助學金」之總金額,不得超過該學期之全額學費。

2. 正道獎學金的種類及額度

申請表下載:獎學金申請表  /  活水獎學金申請表

2.1 Logos-劉富理榮譽院長道碩獎學金: 旨在成全那些清楚蒙召擔任全職傳道人的M.Div.學生。關於獎學金申請資格,程序及相關規定,請參考附錄S-7

2.2 MACS-崇主獎學金:  為成全和滿足教會弟兄姐妹接受高品質神學裝備的需要,扶持和提昇事奉的專業能力和水  平,以致成爲全球基督教會的祝福。

2.3 跨文化研究宣教獎學金(MAICS):關於獎學金之申請資格、申請程序及相關規定,請參考附錄 S-2。本獎學金預期每位每學期可獲得半額獎學金。

2.4「MAFM-傳主獎學金」“MAFM G2G Scholarship”:回應家庭事工人才需要孔急的當代處境, 以具體的支持來實現「塑造神國使命僕人」的異象。

2.5 活水教牧學博士科獎學金: 特為傳道人所設立的獎學金,獎助學金審核委員會將根據學生的學業和經濟狀況、並參考教會/機構的推薦,審批學生的申請。符合獎學金申請資格的學生,先申請先獲得。(獎學金申請截止日期:Summer/Mar15;   Fall/June15;    Winter/Oct15)。

2.6   Th.M.  獎學金 :旨在成全 Th.M. 學生完成學業

         2.7   普世豐盛生命中心儲備宣教士獎學金:關於獎學金申請資格、申請程序及相關規定,請參考附錄S-3。本獎學金發放額度,由普世豐盛生命中心審核決定。

        2.8    新生入學獎學金:新生獎學金的目的是為了鼓勵經濟困難的優秀學生申請入學。

3. 申請的條件 

3.1  本院正式錄取的神學生,或特殊情況下的帶職神學生。

3.2  有明確事奉心志、品學兼優、熱心事奉。

3.3  符合各獎學金之獨特要求,並簽訂其委身切結書者。

3.4  優先次序:按申請獎學金之個別要求而定。

3.5  申請者須有累積成績平均分 (Cumulative GPA) 達到該類獎學金之基本要求者。新生成績按過去最後在校學歷。

3.6  依規定參加週會、小組及其他相關課外活動、積極參與禱告會、正道學生會、宿舍自治會或院內其他社團活動者。新生需提供積極參與教會服事、禱告會、或教會其他活動等的資訊。

3.7  願意履行有關獎學金可能附帶的義務要求者。

       4. 獎學金之審核

獎學金之審核由本校之獎助學金審核委員會(STAC)辦理。該委員會由學務長、教務處與行政同工代表三至四位為委員會成員,學務長並兼任委員會主席。

5. 獎學金審核條規

5.1 所頒發的獎學金金額,將按照該種規定之「額度」一次發給,不得請求將之分割、分期、或組合。

5.2 過了申請日期,申請無效。

5.3 每學期給全時間學生每人只限於頒發一項獎學金。

5.4 全時間學生領完獎學金後,若學期後被查出因退課或其他原因造成修課少於全時間學分者,其獎學金必須按規定退還。

5.5 獎學金之申請,每學期(或學季)都必須重新辦理。

6. 獎學金的條件要求

各獎學金之的條件要求,詳見該類別之相關規定。

7. 獎學金申請程序

   7.1 獎學金申請日期

7.1.1 博士科、碩士科須每學季 (Semester) 逐次申請,截止日期: 碩士科分別於三月十五日及十月十五日前申請

* 教牧博士科活水獎學金分別於三月十五日、六月十五日、十月十五日前申請。(請至 / *Populi–>Links–>學務處相關資訊–>獎學金申請表*)

7.1.2 芝加哥校區將填妥之申請表格於註冊選課時統一交給芝加哥同工,再轉交與校本部獎助學金委員會審核。

7.2 申請手續

7.2.1 到學務處索取或網上下載申請表格,填寫後連同成績單和註冊單交回。
7.2.2 獎助學金委員會(STAC)在截止申請之後正式開會,審核通過可領取獎學金之學員及金額。

8. 償還

8.1 無故中途退學或轉為部份時間生者,則須退還全部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