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道福音神學院經聯邦移民局授權可招收非移民外國學生,非移民外國學生可持F-1 簽證進入美國全時間學習。
注意: 只參加網絡課程的外國學生不算為 F-1 國際學生。
F-1學生 I-20 申請流程
正道福音神學院經聯邦移民局授權可招收非移民外國學生。按移民局規定,所有非移民的外國學生都必須擁有足夠財力證明支持其在正道福音神學院就讀。
申請條件: 您必須成為正道福音神學院正式錄取的學生。若還在申請入學的階段,學院不會簽發I-20 給您。
(註:D.Min. 國際學生:若您計劃於夏季, 秋季或冬季來學院上課,請於開課前3~5個月辦理申請I-20。)
申請 I-20 ▶︎ 預備下列文件, 然後登入學生管理系統 Populi, Home -> Links, 點擊填寫 I-20 申請表:
- 正本的財力證明。財力證明包括:銀行存款證明原件,教會支持信,獎學金證明,親人支持證明信等。(個人銀行存款證明:在您所提供的銀行結單或證明書上必須具有您的名字。) 自2024 年12月起, 您的財力證明總額是您12月學費及生活費的總額:各個科系要求如下: 碩士科 $36,623 美金, 教牧學博士科 $33,659美金; 神學碩士科(ThM)$31,007美金;哲學博士科(Ph.D.)$37,415 美金。 每一位隨行家屬另加生活費$3300美金/12個月, 家屬健康保險費不包含在內。
- 如果您個人的資金不足以支付一個學年的全部費用,您需要教會/機構或家人的支持及財力擔保。(需附上支持信和支持人的銀行存款證明。) 支持信之格式請參考附件: 教會機構支持信,親人支持信。以上銀行存款證明以及其它相關文件必須是正本原件,總數必須達到學校所要求的數目。請參考 學費及生活費估算表。
- 護照影印本。
註:在學院還未收到以上所需資料之前,您I-20的申請將不會被受理。
F-2 眷屬
如果您的家屬會和您一同前來美國,在您所提供的財力證明上您需要每人多加 $3,300.00(USD),並填妥眷屬隨行資料,並附上他們的護照影印本。
(F-2 眷屬只限配偶和小孩不超過21歲,小孩可就讀美國中、小學,不超過12年級。按照美國移民侷新的規定,F-2 眷屬可以申請Part Time大學或碩士學位課程,每學期所修學分必須少於全職學生要求的學分總數,且不能作校園工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