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事奉科

信徒事奉科 Lay Ministry Program   (畢業要求:36學分)
培訓成熟的信徒領袖,成為教會的中堅同工、牧師的得力幫手。
畢業要求:36學分。

A. 必修課程:(共24學分)

  1. 聖經與神學課程:舊約神學與信息(4)、新約神學與信息(4)、神學精華(4)、教會歷史總論(2)   以上以上四科共14學分。
  2. 實踐神學課程:靈命造就(2)、個人佈道(2)、Kairos ⟨把握時機⟩(2)、歸納法查經(2)、關懷協談(2)  以上五科共10學分。

B. 必選課程:(共10學分)

  1. 教牧學(2)、信仰法規與實踐(2)以上二科至少選修一科。(後者為台福教會學員必修)
  2. 釋經學(2) 、解經講道(2)、實用講道法(2)以上三科至少選修一科。
  3. 自我認識與成長(2)、全人醫治事工(2)、聖經與家庭(2)以上三科至少選修一科。
  4. 敬拜讚美學(2)、基督徒教育概論(2)、屬靈領導(2)、宣教概論(2)以上四科至少選修二科。

C. 選修課程:(共2學分)

學員可以任選本中心開授之各類學分課程。

D. 實習課程:

台福教會學員請依「台福基督教會信徒傳道實習辦法」,自行向所屬教會申請實習。其他宗教教會學員請依貴教會規定辦理。

註:修課提醒:1. 學員請按時上課。缺課(含請假)不得超過課程總時數的四分之一。2.凡依課程要求完成作業報告與考試,且成績及格者,得累計學分。3.超過七年以上的學分,或超過一年仍未完成之課程,恕不再計入學分。

本中心部分課程可註冊為正道神學院碩士科學分,但申請者需符合本院相關規定。
擬申請LTI雙主修畢業之學員,須至少完成64學分相關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