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道福音神學院獎學金介紹
Logos Evangelical Seminary – Introduction to Student Scholarship
1. 獎學金的意義
獎學金在現階段,係為針對某一個特殊宣教使命、或鼓勵來自特定地區的同學投入回國服事之目的而設立;「獎學金(Scholarship)」之性質與「助學金(Tuition Aid)」性質不同,凡符合某種獎學金申請資格要 求的神學生,可以同時對本院「助學金」提出申請。若均能符合兩項資格要求、並通過本院「獎助學金 審核委員會(Scholarship and Tuition Aid Committee)」(簡稱「STAC」)之核定者,可同時獲得「助學金」 及「獎學金」。但是,符合資格者只得申請該一種獎學金,不得同時申請其他獎學金。另外,同時獲得「獎 學金」和「助學金」之總金額,不得超過該學期之全額學費。
2. 正道獎學金的種類及額度
2.1 正道華夏神學生獎學金:關於獎學金之申請資格、申請程序及相關規定,請參考附錄 S-1。本獎學金預期每學期每位可獲得$2,500。
2.2 跨文化研究宣教獎學金(MAICS):關於獎學金之申請資格、申請程序及相關規定,請參考附錄 S-2。本獎學金預期每位每學期可獲得半額獎學金。
2.3 普世豐盛生命中心儲備宣教士獎學金:關於獎學金申請資格、申請程序及相關規定,請參考附錄S-3。本獎學金發放額度,由普世豐盛生命中心審核決定。
2.4 許木蘭湖南神學生獎學金:關於獎學金之申請資格、申請程序及相關規定,請參考附錄 S-4。本獎學金預期每學期每位可獲得$2,500,直到總金額$20,000 發放完成為止。
2.5 活水教牧學博士科獎學金:特為全職傳道人所設立的獎學金,關於獎學金之申請資格、申請程序及相關規定。本獎學金預期申請者每學年可獲得獎學金$1,250-$5,000。
2.6 鄭田小鳳紀念獎學金 (AMC專用)
3. 申請的條件
3.1 本院正式錄取的全時間神學生,或特殊情況下的帶職神學生。
3.2 有明確事奉心志、品學兼優、熱心事奉。
3.3 符合各獎學金之獨特要求,並簽訂其委身切結書者。
3.4 優先次序:按申請獎學金之個別要求而定。
3.5 申請者須有累積成績平均分 (Cumulative GPA) 達到該類獎學金之基本要求者。
3.6 依規定參加週會、小組及其他相關課外活動、積極參與禱告會、正道學生會、宿舍自治會或院內其他社團活動者。
3.7 願意履行有關獎學金可能附帶的義務要求者。
4. 獎學金之審核
獎學金之審核由本校之獎助學金審核委員會(STAC)辦理。該委員會由學務長、教務長、和教授代表共同組成,學務長並兼任委員會主席。
5. 獎學金審核條規
5.1 所頒發的獎學金金額,將按照該種規定之「額度」一次發給,不得請求將之分割、分期、或組合。
5.2 過了申請日期,申請無效。
5.3 每學期給全時間學生每人只限於頒發一項獎學金。
5.4 全時間學生領完獎學金後,若學期後被查出因退課或其他原因造成修課少於全時間學分者,其獎學金必須按規定退還。
5.5 正在申請中未正式入學者,不得申請獎學金。
5.6 獎學金之申請,每學期(或學季)都必須重新辦理。
6. 獎學金的條件要求
各獎學金之的條件要求,詳見該類別之相關規定(附錄 S-1 至附錄 S-5)。
7. 獎學金申請程序
7.1 獎學金申請日期
7.1.1 博士科、碩士科須每學季 (Semester) 逐次申請,截止日期如下表所列。 博士科分別於一月三十一日、四月三十日及八月三十一日前申請。 碩士科分別於三月一日及十月一日前申請。
* 教牧博士科活水獎學金分別於四月三十日、七月三十一日、十一月三十日前申請。
(所有申請文件請寄至 dmin@les.edu)
學季 | 教牧博士科 | 學季 | 碩士科 |
---|---|---|---|
夏季 | 一月三十一日 | 秋季 | 三月一日 |
秋季 | 四月三十日 | 春季 | 十月一日 |
冬季 | 八月三十一日 |
7.1.2 芝加哥校區將填妥之申請表格於註冊選課時統一交給芝加哥同工,再轉交與校本部獎助學金委員會審核。
7.2 申請手續
7.2.1 到學務處索取或網上下載申請表格,填寫後連同成績單和註冊單交回。
7.2.2 獎助學金委員會(STAC)在截止申請之後正式開會,審核通過可領取獎學金之學員及金額。
8. 償還
8.1 無故中途退學或轉為部份時間生者,則須退還全部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