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共同來閱讀聖經約翰福音第十八章28至40節的經文。這段經文發生在釘十字架的受難日早晨,描述羅馬總督彼拉多審訊耶穌。十字架的意義也可以從這裡開始探討。在此之前,猶太公會和大祭司該亞法已宣布耶穌應該死,因為他犯有「褻瀆」的罪行聲稱與上帝同等。因此,該亞法、法利賽人和眾祭司長都想要殺死耶穌 (約 11:53)。但你們知道他們想殺耶穌的真正原因嗎? 彼拉多的說法是因嫉妒 (太27:18; 可15:10)。這位耶穌,儘管行了奇蹟的醫治,使拉撒路從死裡復活,且行各樣善;但當法利賽人看到世人都緊跟隨他(約12:19) ,就產生了對領袖耶穌的嫉妒,但沒人敢承認。嫉妒就是想要別人所擁有的,它是惡者有效的工具;嫉妒可以摧毀一個人的靈魂。因此,請不要讓嫉妒紮根在您心中。
顯然,當地的猶太公會本身無權執行死刑,只有在羅馬總督的同意下才能執行。他們本來可以問彼拉多是否可以殺死耶穌— 也許透過石刑來完成;但眾祭司長沒有選擇這方式,因為他們希望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這樣就表明他受了上帝的指控。還有,如果他們處決了一個沒有正式被定罪的人,就會犯違反摩西律法的罪,這可能會引發其他支持者的起義。所以,如果讓羅馬當局處理死刑的事務會較好。
其實,在約翰福音 18 章 32節,甚至在12章,耶穌已知道他將如何死(約3:14;8:28;12:32-33):是透過十字架,吸引萬人歸他。在約翰福音第 3 和 第8 章中,耶穌暗示自己「被舉起來」,就像摩西把銅蛇舉起來一樣。但釘十字架是一種死刑,只能由羅馬官員執行。所以這群祭司長和長老們(太27:12)將耶穌帶到彼拉多的住所。在此我們看到兩組之間發生了衝突和矛盾的狀況。因為這兩組是執政實體,互相厭恨、輕視對方 (例如: 祭司長看待羅馬人不潔淨和沒信仰,而羅馬人又認為祭司長有太大的影響力),但是在這特殊的時刻,彼此都需要對方。眾祭司長需要靠羅馬當局來實現他們的目標。彼拉多發現這些猶太人是非常難以統治的民族,和他們在文化、價值觀和期望方面有重大的衝突。然而,彼拉多又需要猶太領袖來維持他的職分。他知道他的羅馬上級重視和平與秩序,尤其在這片出過問題的麻煩地區。所以他的生計與這些猶太職權者有關聯。所以在這審訊中,雙方雖然互相憎恨;但此刻,雙方都需要對方。
對非信者彼拉多來說,猶太人指控耶穌「褻瀆」神的罪是毫無意義。因此,當彼拉多在29節問他們,「你們告這人是為甚麼事呢? 」他們在30節中簡短無禮地回答彼拉多:「這人若不是作惡的,我們就不把他交給你。」換句話說,您不需要具體的細節! 我們的評估應該足夠了。( 別想太多!) 但彼拉多看得出耶穌不是一個威脅,所以希望只用鞭子打耶穌就能滿足這些猶太職權者。但這些猶太職權者有點像鯊魚:當他們看到一點血跡時,他們就想要更多。所以他們升級了他們的論點,在約19:12,他們向彼拉多投下炸彈:「你若釋放這個人,就不是該撒的忠臣.凡以自己為王的,就是背叛該撒了。」這論點改變了彼拉多的想法。因為他知道,就如那些猶太職權者也知道,他是無法向上級解釋的:這裡有一位自稱國王的猶太人。這就是為什麼彼拉多在王權問題上糾纏了這麼久。但我們知道他的國度概念只是屬世的,他不懂神的屬靈國度。他不能釋放這自稱猶太人的王— 特別是在逾越節 — 因有這麼多猶太人不承認這位王。釋放耶穌似乎會讓彼拉多成為叛亂羅馬的同謀。因此,眾祭司長知道他們控制了彼拉多,並且知道他會讓步。彼拉多也必須照做了。
一般來說,當領導們,例如眾祭司長和彼拉多,只為了自己的利益而著想時,那麼,他們周圍或之下的其他人都會受損失和傷害。這也就是為什麼好人常會遭受壞事的緣故 — 是當領導者先服事自己,而不以公共益處為服事目的時。在我們破碎的世界中,公共服務,尤其是高層職務,幾乎經常變成惡劣的政治體。領導者的權力具有一種吸引力,很容易利用它來獲得自己的優勢。而對於任何民選官員或領導人來說,不濫用這種權力,是一件罕見和艱鉅的抉擇。這就是為什麼聖經如此多次談論領袖的品格(例如:約瑟和但以理、徒24:16、弗4章,等)。在當今社會,人民選出的領導人必須有最高的品格-更關心公共利益,而不是為自己的成就(不像某一些祭司長/法利賽人)。對於人們或領導者來說,關心他人的成功,這就是基督教的精神。這也是透過聖靈的能力在信徒裡,成為實現的可能性;這也是神的國度。任何人取悅自己的心是無法堅持到底的,而一個國家由這樣自私的人被領導更無法持久。歷史上有很多例子值得我們學習。然而,在這段經文中發生了一件令人驚奇的事。上帝令人驚訝、諷刺地將一件事翻轉過來。我們看到上帝透過罪惡和邪惡的領袖帶來了祂的救贖。當領導者互相攻擊、互相斥責、尋找自己最好的自私利益,上帝反而利用領導者的自我專注心,帶出給人們罪孽得赦免的可能性。上帝使用了歷史中最令人震驚、最壞的例子之一,來使任何自私的人都可以得到饒恕罪的恩典 (自私的人也包括你和我) 。聖經說:人是自私的 (詩119:36; 箴18:1;亞7:6; 賽56:11; 林前10:24; 腓2:3, 21等),固执己见、恣意而行,就像眾祭司長和彼拉多一樣。但諷刺的是,當宗教和民間領袖透過他們的自私追求時,人類之後(透過上帝的救贖)不僅可以被饒恕這種罪惡,並且還可以從自我中心獲得自由!這就是耶穌的死要改變的!神為我們的罪,讓耶穌承受死,使我們在他面前得以活在無罪的義中,這義只有在十字架上才能實現。自私領袖沾滿血的手,透過耶穌的寶血,使你我擁有潔淨的手。他們骯髒的心反而幫了我們獲得清潔之心的可能性。這就是十字架能改變一個人或情況的偉大能力。
因此,眾祭司長和總督都不是擁有無法阻擋的權力和不可移動的意志力。他們認為他們有, 但其實他們沒有。只有耶穌兩者兼具。連彼拉多也注意到了這一點。當他問耶穌:「 你不對我說話嗎? 你豈不知我有權柄釋放你,也有權柄把你釘十字架嗎?」耶穌回答說: 「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約19:10-11) 耶穌才是那不可阻擋的力量和不可移動的意志力。沒有任何人或事物可以阻止祂完成拯救罪人的使命。靠著恩典,我們領受了神的救恩。你知道巴拉巴也經歷到神的恩典嗎? 他本來應該要為自己的罪而死,卻發現基督將成為他的替代者。週五,他預計死亡,但到了傍晚,他後來甚至與家人一起慶祝安息日。他透過別人的死亡獲得了生命的自由。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改變了他的生命。
那麼十字架本身是代表什麼?在耶穌之前,釘十字架是一種處決,被米底人,波斯人,希臘人和羅馬人用它來完善十字架的刑罰。這是相當殘酷的死刑,先用鞭子打,使傷口流血,然後背著十字架到行刑地點。有時,羅馬士兵會進一步傷害受害刑者,會割掉身體的一部分,例如舌頭,或弄瞎他的眼睛。希臘王安提阿古四世,曾將受害者被勒死的孩子掛在他脖子上。
這種野蠻的、可恥的羞辱死刑是保留給強盜、刺客、叛徒、反抗分子,及任何對羅馬政府和文化構成威脅的人。被釘在十字架上的人會被吊起來幾天或幾個小時,慢慢地窒息而死。 死亡的緩慢是羅馬政府喜歡十字架行刑的一個重要原因。這是羅馬政府冗長權力的見證。十字架向任何叛亂分子發出強烈警告…「你試吧,如果做了,這將是你的結局。」這就是為什麼羅馬在主要道路、十字路口或山上放置了十字架,這樣每個路過的人都可以看著十字架,並在他們的腦海中牢牢地植入罪犯的苦難和痛苦。在耶穌來前,大約70年,一群反叛羅馬的奴隸是斯巴達克斯(Spartacus) 的追隨者,在叛亂中被鎮壓。當中的6,000名追隨者沿著卡普阿到羅馬之間200公里的道路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作為對任何其他暴亂分子的警告。所以從一開始,十字架就代表著令人厭惡的東西 — 它是懲罰,恥辱和譴責的象徵。
但今天,當基督徒觀看十字架時,我們發現十字架的意義已經改變了。對耶穌的跟隨者來說,十字架不再像以前那麼令人厭惡。它不再是恥辱和譴責的象徵。事實上,情況恰恰相反。 以前是厭恨、恐懼和死亡的象徵,現在是生命、慈愛、喜樂和盼望的象徵。十字架改變了以前畏懼的勢力,嫉妒和暴虐的專制政府,變成了一個象徵 — 提醒人們上帝偉大的愛和基督的犧牲。一個事件、一個人、一個貢獻、一個付出、改變了一切。是什麼樣的人、什麼樣的力量,給世界對十字架的訊息有了天翻地覆的變化?這就是基督拯救和改變的力量。 凡遇見基督的,都會經歷積極的改變。因此,當時看似邪惡最大的勝利,實際上是上帝仁慈的計劃,但當時沒有人能理解。十字架將使我們從罪惡的束縛中釋放出來,賦予我們全新的永恆生命的目的和意義! 所以,請不要忘記這寶貴的十字架意義!